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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 明规则、识风险”郑商所:投资者要警惕操纵期货市场行为
2018/11/19 9:07:39

期货市场是各种投资者汇集之所,是套保利益、套利利益、风险投资利益等多种利益汇聚纷争之处,因此,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操纵市场就是其中之一。操纵期货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等期货市场基本功能的发挥,破坏期货市场持续、稳健发展的根基。惩治操纵期货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期货市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 
  一、市场操纵难成功 害人终害己 
  近年来,国内期货市场操纵案件虽然发生频率不高,但经梳理后发现其呈现出操纵手段综合化、致使期现价格持续严重扭曲等特点,“甲醇1501”合约操纵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姜某曾是国内主要甲醇贸易商X公司的总经理,为进行套期保值做多“甲醇1501”合约。临近合约交割月份时,“甲醇1501”合约持仓逐渐下降。为了使现货市场价格符合预期并确保多头套保持仓顺利进入交割月,姜某累计动用4亿资金,大量买入1501合约,在期货市场上形成多方优势。同时,姜某利用X公司在现货市场上的优势地位大量囤积现货,造成甲醇现货市场需求旺盛的假象,以期进一步推高期货市场价格。在此形势下,许多投资者纷纷跟风做多“甲醇1501”。2014年12月3日,“甲醇1501”合约价格较11月14日上涨8.9%。然而,姜某因动用资金量太大后期无力追加期货保证金,被期货公司实施了强行平仓,大量合约抛单引发投资者恐慌性抛盘,仅3个交易日合约价格跌幅达19.1%。结果,姜某不仅自己没赚到好处,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也坑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姜某构成了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买卖合约,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或者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等手段操纵期货市场的违法行为。 
  二、账户安全大过天 不知保护可不行 
  除了市场操纵行为之外,投资者还要警惕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技术手段在期货市场运用越来越广泛,为期货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也有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在期货市场兴风作浪,危害投资者利益。某公司因账号密码设置过于简单,被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破译,利用其账户在期货市场不活跃的合约对敲交易,账户损失金额数十万元。盗码交易属于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行为,客户发现账户密码被盗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调查,并积极采取措施挽回损失。 
  此外,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宣传,吹嘘盈利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甚至要求直接操作投资者账户,给投资者造成意外的损失。宋某因轻信韩某的盈利承诺,将其期货账户交给韩某代为操作。韩某利用其控制的宋某和陶某账户连续做了多笔对敲交易,将宋某账户数万元资金转移至陶某账户。交易所发现宋某和陶某账户交易异常后,及时提醒客户相关交易情况,后来在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协助下,经宋某积极追偿,韩某将相关资金返还给宋某。按照各家交易所的规则,客户不得向其他人出借账户,同时客户利用两个账户对敲交易转移资金,本身就是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交易所依规予以处理。 
  虽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花样百出”,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网密织之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终难逃法律的严厉制裁。期货市场投资者在进入市场前,应该认识到期货市场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市场,应当树立理性的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投资者在进入市场后,首先应当做好账户密码管理工作,不要设置过于简单的账号密码,或者轻信他人泄露账号密码;其次,对于市场和产品价格要有理性的判断,不能人云亦云、追涨杀跌,否则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同时,期货经营机构应更加注重对期货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使具有一定投资经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监管部门应加强市场制度建设,不断更新监控手段和技术,严厉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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