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6日 星期一 北京:10:00

微信关注天鸿期货

投资者保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中心 > 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保护
什么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如何处罚?
2017/4/20 1:32:29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181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00-660-0268(仅收市话费)
周一到周五 08:30-17:00(日盘)
      20:30-02:30(夜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