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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非法期货
2017/4/20 1:33:54

“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是证券期货监管部门的核心职责。凝聚社会共识、抵制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创建良好投资环境是最能体现证券期货监管部门“两维护、一促进”的基础工作之一。

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是证券期货监管部门的核心职责。凝聚社会共识、抵制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创建良好投资环境是最能体现证券期货监管部门“两维护、一促进”的基础工作之一。

非法期货的定义和表现形式是什么?

广义上讲,所谓非法,一是从事活动的机构、场所未经批准,即身份非法;二是即使机构身份是合法的,但从事的期货相关业务是未经批准的,即业务非法;三是从事的业务名义上不叫期货,但实质上具备期货属性即变相期货,也是非法;四是未经批准从事相关的其他业务,如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等等。

目前看非法期货活动屡禁不止,主要形式有:

一是金玉其外,陷阱其中。有的公司根本不具备业务资格,却冒充期货公司等合法机构自设虚假交易系统进行虚拟交易,套路很深,引诱投资者上当,这种情况本质上是诈骗;

二是挂羊头,卖狗肉。部分机构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利用交易软件,自设交易平台,采取杠杆交易、强行平仓等机制,吸引投资者从事变相期货交易。这些机构有些身份是非法的,有些其实是地方政府批准的机构,但他们开展的业务及采取的交易方式严重背离了政府核准时的要求。

三是部分机构以境外期货代理的名义,用低手续费、低保证金等手段招揽客户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活动。

四是期货居间人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非法经营网点。

五是假冒期货公司名称,设立设置“网上期货公司”或“网上期货直播平台”,非法开展投资咨询或代理业务。

400-660-0268(仅收市话费)
周一到周五 08:30-17:00(日盘)
      20:30-02:30(夜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