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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3〕683号通知,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9月12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我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3年9月15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我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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