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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业】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案例:误导性营销、互联网违规展业
2025/3/20 9:16:11

当事人:张某某,山西SL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L期货)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SL期货上海分公司存在部分营销宣传用语具有误导性表述、部分无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的从业人员向交易者提供交易建议、部分无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的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并对部分品种走势进行分析预测等问题。张某某作为SL期货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因未切实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协会认为:张某某作为SL期货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未有效履行职责,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纪律处分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张某某“训诫”的纪律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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