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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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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指南
2017/3/24 8:30:00

1.  什么叫集合竞价?

答: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2.  连续竞价成交撮合原则是怎样的?

答:限价指令连续竞价交易时,交易所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卖出价和前一成交价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当行情出现单边市的情况下,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

原则撮合成交。

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最优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3.  下单时能否指定平今仓?

答:目前只有上海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平仓时可以下达"平今仓"指令。大连、郑州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平仓时没有"平今仓"指令,交易所在闭市后一律按规定进行结算。

4.  无法正常委托怎么办?

答:步骤一:确定是否在交易时间;

步骤二:核对委托信息输入(合约代码,价格包括最小变动价位,手数,买卖和开平方向)是否正确;

步骤三:若发出平仓委托时提示“超过可平仓手数”,检查是否有相应持仓,之前有无未成交委托。

步骤四:若发出开仓委托提示“资金不足”,首先核实是否有足够保证金,然后检查是否有未成交挂单。

5.  什么是保证金制度?

答: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只须按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进行全额交易。这种制度称为保证金制度;

例:IF1609报价为3200点,假设保证金比例为42%,则交易3手所需的资金为:3200×300×42%×3=1,209,600元。

保证金制度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6. 什么是持仓限额制度?

答: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注: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7. 交易所有哪些限仓制度?

答: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限仓实行以下基本制度:

1)           根据不同期货品种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合约的限仓数额;

2)           某一月份合约在其交易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分别适用不同的限仓数额,进入交割月份的合约限仓数额从严控制;

3)           采用限制会员持仓和限制客户持仓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市场持仓规模;

4)           套期保值交易持仓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限制。

经纪会员名下全部客户所有持仓的合计数(多头部位、空头部位分别计算,下同),不得超出该会员的限仓数额。同一客户在不同经纪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

进入交割月限仓制度:

大连郑州期货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上海期货交易所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持仓应当为0手。

8. 什么是大户报告制度?

答: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或交易所规定要求的,会员或客户(通过会员)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

9. 什么是强制减仓、强行平仓制度?

答:强制减仓是当市场出现连续N个交易日(中金所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的同方向涨停(或跌停)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交易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措施。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强制平掉会员或客户相应的持仓。

10.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执行强行平仓?

答:当客户交易结算单上的可用资金一出现负数时,公司将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在客户未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实行强行平仓。

如客户持仓超出交易所规定的限额时,客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实行强行平仓。

11. 什么是实物交割制度和现金交割制度?

答: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沪深300、上证50及中证500指数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在现金交割方式下,每一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得到自动冲销,也就是说,在合约的到期日,卖方无需交付股票组合,买方也无需交付合约总价值,只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双方的盈亏金额,通过增加盈利方和减少亏损方保证金账户资金的方式来了结交易。

12. 如何获取交易结算账单?

答:在本公司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获得交易结算单: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http://www.cfmmc.com/)、网上交易系统中结算单查询。

13. 如何解读交易结算账单?

答:目前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均采用逐日盯市的结算方式:

1)  平仓盈亏(逐日盯市)=平当日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

  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平历史仓盈亏=平仓价与昨日结算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2)  持仓盈亏(逐日盯市)=持当日仓盈亏+持历史仓盈亏

  持当日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当日开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持历史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与昨日结算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3)  当日盈亏=平仓盈亏(逐日盯市)+持仓盈亏(逐日盯市)

4)  当日结存(逐日盯市)=上日结存(逐日盯市)+当日存取合计+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

5)  客户权益=当日结存(逐日盯市)

6)  可用资金=当日结存-保证金占用

7)  风险度=保证金占用/客户权益*100%

400-660-0268(仅收市话费)
周一到周五 08:30-17:00(日盘)
      20:30-02:30(夜盘)